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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启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

来源: 时间:2021年01月25日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  为贯彻落实中办、国办《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》有关精神,进一步优化出国留学服务,提高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管理服务水平,驻埃及使馆教育处已于2018年1月试点启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(简称信息平台),为公派留学人员(其他非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派出人员不在此列)提供网上报到、信息维护、奖学金发放、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研修报告审核等信息化服务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平台登录

 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使用录取时的账号与密码登录,下载信息平台使用说明,并按照使用说明进行相关操作,信息平台网址为:http://apply.csc.edu.cn

  如遇技术问题,可通过邮件咨询信息平台的负责老师(邮箱:xxzy@csc.edu.cn)。

  二、相关说明

  1.关于报到

 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抵达埃及后,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办理并完成报到手续。请自行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的“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(即CSC平台)”上注册登记,并将“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”等相关报到材料(原件)寄(送)使馆教育处留档。

  2.奖学金发放

  教育处留管老师在收到并核实报到材料准确无误后,将按标准发放奖学金。奖学金发放规则为:

  (1)发放周期为三个月,按抵达埃及当月算起。

  (2)采用“滚动发放”的规则。根据留学人员抵达时间,每三个月发放一次奖学金。例如:留学人员9月份抵达埃及,因在国内已经预领9、10、11三个月的奖学金,抵达埃及完成报到后在12 月发放下一个周期奖学金,依此类推,直到资助期限结束。存在变更情况的留学人员,奖学金发放方式根据变更类型相应调整。

  3.研修报告

  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要求,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目的地之日起,高级研究学者、访问学者、博士后、本科生、本科插班生等留学人员每三个月,博士研究生(含联培)、硕士研究生(含联培)等留学人员每六个月通过信息平台上传PDF格式的“个人学习/研修情况总结”及“导师评语”报告学习情况。如不能及时提交须及时说明情况,否则将影响个人奖学金发放。

  国家公派博士研究生除按时提交研修报告外,还须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应通知及时提交年度复核报告。

  4.留学变更申请

 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如有变更留学单位、延长留学期限、从事博士后研究、中途回国、第三国参会、提前回国、按期回国答辩等要求,暂依旧直接向教育处提出书面变更申请。教育处收到申请材料后,会及时审核及批复。

  凡未批准,擅自变更留学单位或其他事项,将按违约处理,本人和保证人均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
  5.预订回国机票

  公派生应尽早确定回国日期,请提前1个月将相关订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教育处主管老师。邮箱:jycegypt@hotmail.com

  驻埃及大使馆教育处

  2018年3月21日